ㄧ、甄選機關: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
二、甄選機關地址: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0 號4 樓。
三、案件名稱: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辦理114年「鼓勵本市非列管休閒娛樂場所業者實施毒品防制措施行政計畫」甄選案。
四、聯絡人: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 綜合規劃科賴小姐;
電話:(07)211-1311*411、傳真:(07)215-2056。
五、預算經費:新臺幣152 萬元。
六、參加甄選收件期限:
即日起至113 年11 月28 日(星期四)17 時30 分止。
七、甄選文件初審地點:
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0 號4 樓)。
八、履約地點:高雄市轄內。
九、履約期限:自114 年1 月1 日起至114年12 月31 日止。
十、收受參加甄選文件方式:
甄選文件應於113年11 月28 日(星期四)17 時30 分前以掛號郵遞或專人親送至甄選機關(郵遞者,須於上開時間前送達甄選機關,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甄選公告附加說明:詳見本案「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辦理114年『鼓勵本市非列管休閒娛樂場所業者實施毒品防制措施行政計畫』」甄選案行政契約書及甄選須知。
十二、公告期間:即日起至113年11 月28 日(星期四)。
十三、本案倘預算經本市議會審議結果低於決標金額時,機關得調整履約內容,並請求廠商減少契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