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本局委託民間社福團體,設立社區服務據點,提升藥癮者社會接納氛圍,並透過以家庭為中心推動社區藥癮者與其家庭多元輔導,強化矯正機關藥癮更生人社區銜接輔導機制,降低危險因子,強化保護因子,促進藥癮者及家屬在社區生活,獲得全人關懷照顧及專業輔導品質,減少藥癮復發,復歸社會。
(二)服務對象:設籍或現居地為本市之藥癮者,及本市矯正機關藥癮收容人,包含:
1.本市矯正機關藥癮收容人及其家屬、重要親友。
2.社區藥癮者及其家屬、重要親友。
(三)服務內容
1.延續提供毒防局輔導結案後之藥癮者多元輔導處遇。
2.推動出監轉銜輔導模式,協助出矯正機關之藥癮更生人連結住居所、接送出監等社會復歸服務。
3.入本市矯正機關針對藥癮收容人辦理團體輔導活動及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