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防局統整市府跨局處、地方檢察署、少年及家事法院、學者、專家、民間團體及宗教團體資源,落實執行前端預防、中端緝毒、後端醫療戒治及多元輔導處遇等工作,發揮政府及民間整體力量貫徹執行毒品防制業務。
本會報委員任期一屆為兩年,每四個月召開一次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