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計畫補助對象為下列之一者:
一、本市立案滿一年且會務、財務皆健全之社區發展協會。
二、立案公益團體(含宗教及多元族群)、企業團體以及商圈促進會等。
三、本市區公所(轄區權管各里辦公處)。
四、協助本局推動毒品防制工作之教育部承認之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
補助服務項目應符合下列四項條件:
一、成立毒品防制類志工隊(至少15人),辦理志工保險,並持續輔導其所屬志工完成基礎及特殊訓練。
二、配合本局毒品防制政策,自辦或結合高雄市政府各局處、民間、宗教、企業團體年度各項活動辦理六大網絡至少12場次毒品防制預防宣導(含設攤、配合節慶活動、研習會、講座、座談會、聯誼活動等)。
三、宣導內容包括:毒品的危害、識毒(如:新興毒品樣貌、辨識技巧)、拒毒(如:拒毒6招、防毒3不3要)、24小時免付費毒防諮詢專線(0800-770885)等。
四、設攤宣導或講座活動現場應提供毒防局自媒體(QRcode、臉書、IG、Youtube),鼓勵民眾加入臉書及IG等,讓社區民眾隨時掌握最新毒品防制新知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