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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藥癮治療費用補助方案

    資料來源:毒品防制局       

    藥物成癮其實是一種腦部功能失調的疾病,就如同常見的慢性疾病高血壓、糖尿病等一般,需長期接受醫療協助,才能有效避免復發,降低成癮風險。世界衛生組織更呼籲,好的治療協助與處遇,能協助藥癮個案減少並停止施用毒品,復歸社會。

    鑑於藥癮治療非全民健康保險給付項目,衛生福利部為提升藥癮者接受藥癮治療比例,及強化藥癮治療之完整性、全面性,爰辦理本方案,以普及國內藥癮治療服務,提升治療成效。

    本方案補助對象包括藥物使用障礙症患者(以下簡稱藥癮個案),補助內容、適用對象及醫療院所資訊如下:

    一、替代治療補助項目:

    (一)補助對象:施用海洛因之藥癮個案

    (二)補助項目:

    1. 替代治療給藥服務費:35元/次(需實際至治療機構服藥或領藥)
    2. 丁基原啡因藥品費:40元/人日(以實際藥品費用核實補助,每日至多40元)
    3. 美沙冬藥品費:全額補助

    二、藥癮醫療補助項目:

    (一)補助對象:接觸成癮藥物之藥癮個案

    1. 18歲以上者:每人每年補助3萬5千元
    2. 未滿18歲者:每人每年補助4萬元

    (一)補助項目:

    包括門診費、生心功能檢查、個別及團體心理治療費、尿液毒物檢驗費及心理衡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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