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務對象
設籍或實際居住本市曾經列管或正在列管中之藥癮個案,經本局個管員或醫療機構等網絡單位評估需補助者。
二、補助項目
子宮內避孕器裝置費用、門診看診費、診斷性評估費、高層次超音波費用、早產風險篩檢、新生兒篩檢、新生兒加護病房費用、中止妊娠費用、女性結紮手術費用、男性結紮手術費用、手術麻醉費用及醫療雜項支出等。
三、補助費用撥付及核銷程序
(一)依申請醫院提供藥癮個案進行醫療處置人數及費用核實補助。該補助費用請按季(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12月16日前)檢附以下文件函送本局核銷撥款,包含:
1.請款明細表、醫療收據正本。
2.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113年藥癮個案生育保健醫療支持補助計畫告知書。
3.個案分析統計表。
4.藥癮個案生育保健醫療支持補助計畫個案名單。
(二)另因應會計年度結算,最後一季請務必於當年12月16日前函送本局辦理核銷作業。